1、根据组织部要求,测算2022年收入应规范金额。
2、报送2023年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和政府考核奖。
3、测算2023年度公积金调整金额。
4、组织老干部活动,统计体检事宜。
5、草拟政治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报告。
6、报送监察室排查事项情况说明。
7、开展预备党员转正相关工作。
安全生产月 | 检海联动护安澜 法治领航保平安
第73次检察开放日 | 益企扬帆 护航法治营商环境
第72次检察开放日 | 从“微光”到“星火”
六一特辑 | “宽新圩”基地迎来首批少年!“新生之旅”在这里扬帆起航
扬中市院微信公众号
扬中市院官方微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