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办理一审公诉案件4件7人。
2、办理附条件不起诉案件7件7人。
3、编写小豚说案剧本。
4、撰写未成年人盗窃犯罪分析报告。
5、根据市院要求修改案例。
6、根据市院要求,开展全省案件评查工作,并报送评查报告等材料。
7、根据市院要求报送回复人大代表材料、强制报告数据等其他工作数据材料。
8、开展模拟法庭活动。
9、配合扬中电视台开展采访活动。
10、跟进权利义务保障、案卡填录、文书上传等事项。
11、根据市院未检要求进行每周三书报备。
12、其他报送材料、参加会议等日常性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