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以来,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检察院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“检护民生”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和四川省检察院、成都市检察院工作要求,坚持一体履职、综合履职,把践行“司法为民”宗旨融入专项行动各环节、全过程,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、能体验、得实惠的检察为民。
突出重点人群,提升民生保护精准度
一是强化老年人、未成年人、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帮扶。针对老年人赡养纠纷、未成年人抚养纠纷案件,该院依法履行支持起诉职能,办理相关案件3件,确保老有所养、幼有所育;办理涉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案件18件,为农民工快速讨回薪资11万余元;开展以“守住钱袋子,护好幸福家”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3次,有效增强群众金融风险防范意识。二是做好涉重罪案件被害人综合救助。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被害人存在因案致贫、返贫的情况,该院联合有关部门及时开展综合救助,帮助其渡过难关。
突出重点领域,增强民生保护网韧度
一是聚焦金融领域开展民事执行监督。针对办理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领域的民事执行监督案件,该院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,推动法院及时落实对被执行人财产报告、核实及处罚措施,维护金融领域资金安全。二是聚焦世界灌溉工程遗产通济堰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。该院与眉山市东坡区、彭山区、青神县检察院会签《跨区域生态环境资源公益诉讼保护机制》,加强通济堰水资源、水生态、水环境及水利工程保护,助力更高水平“天府粮仓”建设。三是聚焦林业、野生动植物资源领域,加强林业资源保护。该院与区林长办会签了《关于建立“林长+检察长”协作机制的工作意见》,联动开展线索移送、案件处理、调查协作等工作,形成“检察监督+行政执法”保护合力。四是开展公共安全领域专项监督。针对老旧小区、养老机构等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,该院依法开展专项监督,办理相关案件5件。
突出协作配合,巩固民生保护链强度
一是注重劳动者权益保护。该院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《关于共同推进维护劳动者权益工作的实施办法》。二是加强耕地保护领域行刑衔接,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会签《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工作实施意见》。三是加强农村地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。该院围绕新津修觉山杜甫诗碑、修觉寺双井等历史文化遗产开展公益诉讼专项保护,防止农村地区文物和文化遗产过度开发和损坏,加强农村地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,推动多业态文旅融合发展,助力乡村振兴。